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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预案
时间:2018-06-15 作者: 来源: 查看:环境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京大学)
消防应急预案
(2018年6月制定)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全院体师生员工应对突发火情、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发现场及周边人员能及时报警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扑救,有关人员能及时到位,有效地组织对火灾的扑救、人员的疏散、被困人员的营救等,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参照《环境学院消防应急预案》(2018年6月修订),特制定此消防应急预案。
一、中心消防应急小组
中心主任为中心应急小组负责人,统筹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各实验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处理所管辖实验室中与突发火灾有关的事宜。中心消防应急小组接受学院消防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安排。
二、火灾报警、接警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于支援。”
当实验室内发生火灾时,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尽快到岗处理。发生的火灾较小而且可以控制时,实验室负责人可通过电话(89680585)向值班人员和院办(89680568)报告;当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可通过电话向学校保卫处(89685110、89685119)和公安消防部门(119)报警,同时通知相邻实验室的人员。中心主任接到火灾报告后,迅速达到火灾现场协同院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织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的疏散。
向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处报警时,要准确地说明起火单位: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环科楼、起火房间的所在部位、燃烧物的类别等。报119火警后,报警人员在道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报警人员或着火房间人员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已了解的火场情况,如火情火势、燃烧物品的类别、有无危险物品、有无人员被困等。
三、应急疏散程序
中心主任/实验室负责人协助疏散引导组根据起火的部位和疏散的路线,在疏散通道楼梯口布置好疏散引导员,引导人员疏散;配合广播人员形成信息明确、内容清晰的消防广播,通知楼内人员疏散。消防广播内容包括:
1.通报火场信息,稳定待疏散人员的情绪,避免发生慌乱;
2. 分楼层按顺序疏散(顺序:着火层→着火层以上楼层→着火层以下楼层);
3.指引疏散方向、路线。
疏散通道:环科楼的疏散通道为A、B、C各区东、西两侧楼梯;各层楼道的楼梯口都设有明显的“安全出口”常明灯。
疏散方向: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楼道中“安全出口”灯所指示的方向进行单向疏散。若“安全出口”灯和火灾发生部位相同,则应向火灾发生部位相反方向疏散。楼内人员平时都应知晓自己所在位置及遭遇火灾时的疏散路线(每个实验室张贴疏散路线图),了解环科楼的消防应急预案,对火灾做好准备。
疏散须知:
(1)听从疏散引导人员的指挥;
(2)行动迅速而不慌乱;
(3)通过烟雾区域时须用湿毛巾(或湿衣服等)捂住口鼻低姿行进;
(4)不可使用电梯;
(5)已疏散人员在楼外指定地点集合,未接到通知不得自动返回火灾现场。
四、火灾扑救程序
1. 发生火情时
实验室负责人应在保护自己人身安全并能安全撤离的情况下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扑救。例如:发生有机溶剂小面积着火,可用石棉布、湿抹布覆盖火焰直至扑灭,也可使用灭火器。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周围的环境,由于灭火器喷发出来的灭火剂具有一定的压力,使用时应避免打翻其它化学试,防止火势变大。
2. 发生火灾时
实验室负责人应提示现场人员在扑救时不要轻易打开门窗,应切断本实验室的电源、气源,移走钢瓶等压力容器。待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实验室负责人应报告火灾的性质、房间内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存量,有无人员被围困等。消防人员根据房间负责人提供的信息,有效的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水枪进行灭火,并及时向消防应急指挥小组通报火场情况。疏散引导组成员维持火灾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中心消防应急小组在整个过程中应服从领导,给予配合。
3. 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消防队到场后,灭火行动组应在公安消防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共同灭火。扑灭火灾后,疏散引导组成员应检查火场是否有新的火险隐患,并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处理好善后工作。中心消防应急小组应配合调查。
五、安全防护与救护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大火围困,应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现火场上有人受到火势的威胁,有生命危险,都必须首先救人。如确有人员受伤,学院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有义务护送伤员到医院就治,或拔打 120急救电话求救。救护组成员协助医院急救人员开展伤员的搜寻和救护工作。
六、培训和演练
中心成员和实验室负责人应积极参与相关单位组织的“环境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及其它培训和演练活动,增强消防意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